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50年,2002年初迁入现址新审判大楼,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等12个机构,派出法庭4个,分别是壶镇人民法庭、新建人民法庭、新碧人民法庭、舒洪人民法庭,下属事业单位1个(法院事务服务中心)。
近年来,缙云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载体,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2年挂牌设立新碧、新建、舒洪3家人民法庭,形成以法院本部为中心、4个法庭为支点的“一中心四法庭”现代化司法服务集群。先后获“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缙云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壶镇人民法庭是全省首批“省级模范五好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