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园地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法院 > 法院文化 > 政工园地 
我院徐步茜法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时间:2012-02-14   来源:   作者:  

我院徐步茜法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13日召开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我院巡回庭副庭长徐步茜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徐步茜同志,自2000年进入缙云法院任书记员,2006年起任助审员,2008年起担任巡回庭副庭长。从事法院工作11年来,她始终奋战在审判第一线,精细、准确、高效办理各类案件,用心、用理、用情化解百姓矛盾,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深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2009年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评比一次,评比标准严格公正。此次共从全国33万名法官及3000多家法院中评选出39个模范法院和66个模范法官。我省仅有2人获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全国模范法官徐步茜同志风采
上一篇:2011年1月我院十佳优秀书记员李叶同志与齐奇合影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