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徐步茜法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在2月13日召开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我院巡回庭副庭长徐步茜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徐步茜同志,自2000年进入缙云法院任书记员,2006年起任助审员,2008年起担任巡回庭副庭长。从事法院工作11年来,她始终奋战在审判第一线,精细、准确、高效办理各类案件,用心、用理、用情化解百姓矛盾,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深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2009年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评比一次,评比标准严格公正。此次共从全国33万名法官及3000多家法院中评选出39个模范法院和66个模范法官。我省仅有2人获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