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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1-05-03   来源:   作者:  

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 年 4 月28日在缙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美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缙云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 年,缙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 4635 件,办结 4435 件,同比分别上升 15.33% 和 20.16% ,同期结案率为 105.33% ,同比上升 9.9% ,未结案 200 件,同比下降 34 , 56%, 各项主要数据均位于全市前列。

    (一)深入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保稳定。 2010 年,审结刑事案件 302 件,审结 292 件,判处罪犯 483 人,同比下降 9.03% 和 6.8% 。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以及盗窃、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 109 件,其中有社会影响较大的被告人杜武均等特大抢劫、盗窃团伙案、 2009 年度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郜银河诈骗等案件。审结 “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案件 4 件,判处罪犯 8 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 195 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管制、单处附加刑或适用缓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精心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免刑率为 14.3% 。

    保障民生添和谐。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2395 件 ( 含旧存 179 件 ) ,同比下降 1.14% ,审结 2295 件,同比上升 2.64% 。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为 82.12% 。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权属争执、土地征用款纠纷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 978 件,解决争议标的 3316.7 万元,通过周密部署,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稳妥审结了较疑难的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六案和缙云县壶镇镇上王村民委员会诉缙云县金牛纸箱厂等不当得利纠纷七案,并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认真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 1279 件,涉案金额 1.3 亿元。高度关注涉农案件的审理,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补偿分配利益。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多方力量参与诉讼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干部协助调解,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全年共调解(含调解后撤诉)各类民商事案件 1159 件,调解撤诉率为 51.5% 。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受理行政案件 12 件,审结 10 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43 件,准予执行 37 件。去年 7 月份,我院与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了首次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扩大协调参与面,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上访的案件,积极邀请党委、人大和原告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参与协调。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努力破解“执行难”,积极推进“执行五大系统”建设。 全年新收执行案件 1916 件 ( 含旧存 136 件 ) ,执结 1828 件,同比上升 63.5% ,当前存案工作量从 1 月份的 13.4 下降到年底的 0.56 ,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达 82.12% ,列全市法院前茅。争取各方支持,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推进“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共对 40 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罚款、拘留,有一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对 932 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去年 7 月我院开展了为期 5 个月的清理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专项执行活动, 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局联合下发 《关于要求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清理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案件执行活动的通知》 , 我院还会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敦促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通告》,明确落实财产申报、奖励执行和移送查处等措施,对拒不履行、申报财产或者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与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固定联络员、明确联系方式,落实协助执行的措施及工作程序,初步形成目标信息网上布控,所需信息即时查询的工作机制; 邀请县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等多家媒体披露典型案例、通报活动进展情况,营造关注、配合法院执行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梳理出该类执行案件 123 件,涉及被执行人 82 人(其中公务员 33 人,行政事业编制 49 人),申请执行标的额 1354 万元。共有 101 件案件基本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额 862.2 万元,司法拘留了 4 名被执行人, 4 名被执行人住所被搜查, 另 查封被执行人房屋 5 套、限期被执行人腾出房屋 3 套,扣留 1 名被执行人在其他公司投资的股权和分红,扣留 19 名被执行人工资, 冻结 5 名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 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注重制度创新。 立案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已经省、市两级法院验收合格,现已具备立案接待、诉讼指导、风险告知、诉前调解、案件查询、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申诉等多方面的服务功能。继续推行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全年适用简易程序率为 65.48% ,简易审判庭当庭裁判率在 99% 以上。不断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成立巡回审判站,共巡回办案 151 次,巡回办结案件 159 件,提供法律咨询 217 人次。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缙云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一方面抓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另一方面抓涉诉信访的处理,完善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全年有涉法涉诉来信 73 件,接待来访 116 人次,同比分别减少了 45.52% 和 26.58% ,涉法涉诉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非正常访数量均有所下降。共办结信访案件 127 件,办结率为 67.2% ,同比上升了 10 个百分点,其中省委政法委分两批交办的 31 件信访老案,已成功化解 23 件,办结率达 74.2% 。积极做好无理访案件的甄别工作,共有 2 件案件被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认定为无理访。同时,采取认真解决合理诉求、适当进行司法救助、化旧控新,依法稳控无理上访等措施,迄今止 2010 年没有增加一件信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加大司法救助。 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诉讼一律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 2010 年有 64 起案件实行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 21.85 万元。

    完善质效评估体系促进公正高效, 成立以审监庭为主要力量的案件督导小组,对审、执结的案件通过常规评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对超过法定审限未结的案件,进行跟踪督查,限期结案,并不定期对评查情况予以通报或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讲评。积极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促进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2010 年收案数同比上升 15.33% ,结案数同比上升 20.16% ,同期结案率由年初的全省第 98 位上升至年底第 5 位;未结案同比下降 39% ,当前存案工作量从年初的 2.96 个月下降至年底的 0.54 个月,从全省倒数第二跃升至全省第 11 位,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平衡。加强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监督,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 10 件,审结 10 件,再审结案率 100% 。

    科技强院推动公信立院。 2010 年,我院把科技强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通过努力,我院的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已顺利完成,共建成两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和八个简约型数字法庭,并依托数字法庭这一平台,对所有案件的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提高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司法公正。此外,着力改善办公条件,三级网络进行扩容,建有缙云法院内、外网网站各一个,办案装备上了一个新台阶,壶镇法庭新办公大楼主楼建设已全面完成。

    (三)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内部监督,筑牢廉政防线。 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进行案件跟踪监督。严格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法官职业四要”的规定,建立完善举报反馈和核查追究机制,加大对苗头性问题的预防和查处力度。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全体干警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全年共完成《岗位廉政风险和自我防控承诺表》 82 份;建立防控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8 项,装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资料汇编 6 大类共计 12 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结合法院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去年 12 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我院 2007 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和旁听庭审,积极组织 “公众开放日”活动,敞开法院大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以及在校学生等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亲眼目睹司法、亲耳聆听司法、亲身感受司法。适时召开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执行联络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督办制度。把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去年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 15 件案件,均已认真办结。认真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上门走访了辖区省、市人大代表 30 余人,并听取、征求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政治审查等环节,共推选人民陪审员 24 人,全年人民陪审员 参与审理案件 168 件 209 人次。拓展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以及与网民交流征求意见等工作。积极面对媒体监督,建立网络舆情阅评制度。

    2010 年,全院共有二个集体和四名个人立功受奖。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 “集体三等功”;办公室荣获全省“优秀办公室”;巡回庭副庭长徐步茜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行政庭副庭长虞波荣立 “个人二等功”;书记员李叶荣立全省“十佳优秀书记员”;刑庭副庭长钦建丽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缙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缙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些法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大局观念不强,审判作风不扎实,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二 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影响法院安全的突发事件明显多发,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事件和健康问题不容忽视;法院警力不足,安保工作难度加大。三是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日益增加。近年来,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群众诉求明显增长,司法难度越来越大,少数当事人不能理性面对裁判结果,涉诉信访老案化解难度大, 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尚不完善, 给法院和法官带来较大的压力。四 是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清理执行积案难度大、执行环境仍需改善。五是一些体制、机制相对滞后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法院的长远发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党政各方支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各位代表, 2011 年缙云法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紧紧围绕建设“富民强县、幸福家园”总目标,实施“生态富民、工业强县”总战略,以“八项司法”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迎接建党 90 周年。把廉洁司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突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制约监督,力求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坚持对不公不廉行为“零容忍”,抓早抓小,从严治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不护短。重视正面典型的宣传,弘扬司法正气。

    二是更加有效地化解涉诉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诉讼调解、涉案民生和涉诉信访工作,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司法渠道。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拓展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五个系统建设。大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做到诉求合理的处理解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三是更加自觉地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密切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保障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平安缙云”建设。做好村级组织换届的司法保障工作,依法有力打击黑恶势力插手、干扰和破坏选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服务生态建设。结合全县工作部署和地域经济,深化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措施,加快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推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 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情况,主动征询县人大常委会对重大案件审理、执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 进一步完善联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尤其要 充分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 。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积极吸收优秀人士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各位代表, 2011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法院工作,至关重要, 我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 、三项重点工作 : 2009 年 12 月 18 日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指出, 2010 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2 、同期结案率 : 是指报告期总结案数占总收案数的比例。

    3 、执行工作五大系统 : 由省综治委于 2010 年 2 月 4 日提出,旨在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组织、纪律、舆论等手段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其内容包括:执行征信系统旨在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运用失信信息记录的杠杆,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执行查控系统的核心是建立完善法院与相关部门内网“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使得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执行惩戒系统强调不仅运用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施以惩戒;执行监督系统主要通过完善当事人监督、分权制约监督、上级法院监督、法律和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舆论监督,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执行保障系统是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执行救助、宣传调研等工作,使得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得以全面建立和运行。

    4 、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指开展对被执行人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活动 。

    5 、五个严禁 : 2009 年 1 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6 、浙江法官职业四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省法院首次法官授职典礼上发表致辞时提出,要求全省法官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

    7 、数字化法庭 :通过计算机网络、多媒体信息、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和产品,服务于各诉讼参加人。具有操作控制、案件管理、直播点播、庭审信息管理、资源存储、法庭管理等功能。

    8 、八项司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全省法院要认真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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