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高法〔2011〕29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印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及周边地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公通字〔2010〕27号),我院积极与辖区所在地西湖区公安分局联系,共同研究制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及周边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由西湖区公安分局印发文件予以执行。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及周边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还未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法院,要尽快与辖区公安机关联系,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人民法院发生重大安保突发事件,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出警,妥善予以处置。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