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本县范围内招聘编外用工11名,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20-35周岁(1982年7月9日-1998年7月9日期间出生),缙云户籍,男女不限。 3.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录入功底。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9日期间(非工作日期间请电话联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缙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30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3315012。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电脑操作(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电脑操作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2名参加面试。 4.择优聘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Í60%+电脑操作成绩Í40%)Í50%+面试成绩Í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择优录用。 三、其他事项 录用后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院工作。待遇参照本院合同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陈小柽 18105782097 郑靖娅 15990498803 举报受理单位: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3315150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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