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 公务员 1 名; 2.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性质工勤) 1 名。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及条件 1. 在丽水市各县(市、区)乡镇、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3. 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具有公务员(含参照)身份满 2 年以上( 2015 年 10 月 20 日前被录用为公务员),符合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报考事业岗位的,应具有事业身份 2 年以上( 2015 年 10 月 20 日前被录用为事业人员),符合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 4.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5. 年龄要求在 35 周岁以下( 1982 年 10 月 20 日后出生); 6. 工作表现良好,近 2 年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7. 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 52 号,联系电话 3315012 )。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20 日。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则不需提供)及近期 1 寸正面免冠照片 3 张到报名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 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 1:6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 1 ∶ 6 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40% 、面试成绩占 60% 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人数 1 ∶ 3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不带入后面各环节。 (四)体检、考察。对通过健康体检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试用人选。本院党组听取考察工作情况汇报,对综合考察、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比选,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选调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 附件: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7 年 10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