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公务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法官助理2名。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丽水市乡镇、机关工作,具有公务员(含参照)身份满2年以上(2015年6月12日前被录用为公务员),符合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在缙云县乡镇工作的,要求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2012年6月12日前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
(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要求法学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后出生);
(五)工作表现良好,近2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六)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52号,联系电话3315012)。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21日。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2的,由本院党组决定核减选调人数。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重点测试应选者综合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四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选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本院党组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等情况决定选调对象,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2日
附:选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