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要求,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和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以外,应当在一审裁判文书归档报结后一个月内,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宣判送达后七日内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ww.court.gov.cn/zgcpwsw/)上发布。对于上网发布的裁判文书,我们将对以下信息进行删除: (一)自然人的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 (二)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 (三)商业秘密; (四)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