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院概况
诉讼指南
审判流程
裁判文书
执行信息
司法统计
审判保障
新闻中心
法院文化
专题专栏
您好,欢迎您访问缙云县人民法院网站!
今天是:
法院简介
法院地址
来院地图
联系方式
管辖范围
部门及职能
人员信息
司法公开指南
投诉指南
诉讼费用
诉讼常识
诉讼文本格式
诉讼流程
信访接待
送达公告
综合公告
文书公告
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庭审(录)直播
司法文件
减刑假释
开庭公告
听证公告
诉讼案件信息查询
裁判文书公开规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
执行文件
执行动态
执行拍卖
曝光台
执行指南
执行惩戒
案件进度
终本案件信息
拒执制裁信息
执行举报
执行案件信息查询
工作报告
统计数据
专项统计数据
图文新闻
主要信息
公众视角
法官风采
新闻发布会
公众开放日活动
政工园地
学术研究
廉政之窗
扫黑除恶专栏
起诉和受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缙云法院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行政诉讼
>
起诉和受理
不服行政处理要马上起诉吗?是不是起诉迟了人民法院就不受理了?
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对于不服行政处理起诉的时间,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下一篇: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但认为不适当,能起诉吗?
上一篇: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