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强化公民的宪法意识,营造一个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缙云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将法律送到群众的身边。 国家宪法日由来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当天,缙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成果汇报新闻发布会,播放了《诚信缙云 杜绝失信》公益广告片,并介绍了缙云法院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召开新闻发布会
观看《诚信缙云 杜绝失信》公益广告片 12月4日,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法庭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并举行了主题升旗仪式。
宪法宣誓活动
主题升旗仪式 同时,当日上午,缙云法院邀请了缙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同学们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在参观即将结束的时候,立案庭庭长饶赛萍郑重地告诫同学们:“‘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模式,很多学生都会中招,希望大家遇到经济上的困难先向父母求助,而不是去借贷。”随后,同学们还去旁听了一起吸毒案件的庭审。
讲解窗口功能
旁听案件
集体合照 下午,缙云县紫薇小学的小朋友们也来到了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并在法官的带领下来到了审判庭,穿上法袍,敲击法槌,体验了一次当法官的感觉。
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体验一把当法官的感觉 晚上,缙云法院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宪法活动,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执行工作等热点问题,法官们都耐心地一一解答。
广场宣传 通过此次国家宪法日活动,希望可以让大家更加直观深刻地了解到宪法的庄严和神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