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8 日 ,我院以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的方式,开展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 20 周年活动。 当日上午,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邀到庭,现场旁听了原告樊某诉被告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第三人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劳动争议行政一案,并于庭审结束后参加了我院召开的座谈会。会上,我院副院长赵旭山、行政庭庭长沈涛向各与会人员介绍了我院近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了他们对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自 1990 年 10 月 1 日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我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452 件,其中原告胜诉 45 件,撤诉 143 件,协调撤诉率达 31.64% 。 20 年来,我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注重行政协调,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