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一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确立“庭前调解、判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 4 月 1 日至 5 月 11 日,该庭共审结案件 36 件,其中调解结案 9 件,调解后撤诉 14 件,调撤率达 63.89% 。 为了多做调解工作,该庭干警经常加班加点,常常放弃午休时间,还时常工作到晚上八、九点钟,把说服、调解、释明等作为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用法理、情理、事理教育当事人,努力平息当事人的怨气、恨气,减少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