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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双休日法庭”成功调解一民事纠纷
时间:2011-02-20   来源:   作者:  

6岁小女孩在玩耍时被一对吵架的夫妻误伤, 16天后小女孩却因重症脑炎死亡,小女孩父母将吵架夫妻告上法庭。近日,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经我院“双休日法庭”成功调解。

2010831日丁某、田某夫妇晚饭后带着女儿小丫到村里的一家经销店玩,丁某夫妇在店门口与人聊天,小丫则在店内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不料想一场无妄之灾随之而来。恰时,同村的应某到经销店叫打牌的丈夫陈某回家,言语不和,争吵起来,陈某随手拿起凳子向应某甩去,没甩中应某,却砸中了在一旁玩耍的小丫的头部,她的额前立即肿胀乌青。事后,丁某夫妇见小丫意识清楚,能正常言语,也就没在意,便把小丫带回家,简单处理后,哄着睡觉了。一星期后,小丫前额的肿胀部位并未退去,丁某夫妇带她上了卫生院,医生告知待肿胀退去就好,没什么大碍。910晚,小丫出现低烧并伴有呕吐,丁某夫妇再次带小丫上了卫生院,医生认为是天气变化和饮食引起的,开了点药让其服用。11日晚,小丫呕吐不止,丁某夫妇遂将小丫送到了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认为病情严重,告知应立即转至市医院救治。丁某夫妇立即将小丫送往丽水市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小丫有中枢性呼吸衰竭、肺部感染、继发性癫痫、蛛网膜下腔出血、中枢性尿崩、重症脑炎等症状。916日,小丫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是重症脑炎。

事后,丁某夫妇与卫生院达成赔偿协议,卫生院赔偿给丁某夫妇15000元。此外,丁某夫妇认为,女儿小丫一直身体健康,她的死亡是由于其头部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再加上受伤后抵抗力下降,才引发了重症脑炎,陈某夫妇负有一定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陈某夫妇认为,小丫的死亡原因是重症脑炎,跟其头部被打伤无因果关系,他们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2010年年底,丁某夫妇将陈某、应某夫妻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34263.85元。

今年219日,我院壶镇法庭充分发挥“双休日法庭”的优势,承办法官在休息日主持开庭,并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夫妇一次性赔偿给原告丁某夫妇医疗费人民币10300元,款于当庭兑现;原告放弃对被告的其他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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