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院院举办了一次特殊的“公众开放日”。参加活动的是被依法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和宣告假释的非监禁犯,目前在各基层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55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通过安检门走进法院。他们曾因误入歧途、触犯刑法而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而如今则作为旁听人员坐在旁听席上,观摩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聆听法官对罪犯的审讯。“看着被告席上的罪犯,我好像看到了昨天的自己。”一名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如是说。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法院这个特殊的场所,重新审视自己,反思曾经的犯罪行为对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接受一次别开生面的集中教育,正是此次活动的目的所在。这也是法院运用审判职能,与司法局协作配合,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次积极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