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我院成立全市首家“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并部署法庭具体工作。一是集中受理消费纠纷案件。法庭由各业务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理辖区内涉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纠纷以及其他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纠纷案件。二是实行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对小额消费纠纷实行简易诉讼程序,安排即时速裁或确定开庭时间,采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或证人,按照“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原则,简单、便捷、高效地办理案件。三是建立消费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对消费者因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无效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涉案材料移送法庭,并协助法庭做好案件事实调查工作。聘请该县工商局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辅助调解员,共同参与法庭调解。并与县工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消费纠纷相关问题,合力化解消费纠纷。四是开展消费纠纷法制宣传。选取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进行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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