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执行账户沉淀款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执行账户沉淀款的监督管理,确保及时、准确进行兑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缙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执行沉淀款专项清理活动。截止目前,我院共清理执行沉淀款1271.11万元,涉及案件366起,确保了执行款管理的良性循环。主要做法:一是设立专户及台账。开设执行沉淀款专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户内的执行款项,并建立执行沉淀款收付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执行款收付情况进行登记。二是强化领款时限控制。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5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告知申请人。三是穷尽联系方式。对于通过电话、邮件仍无法联络的当事人,积极争取其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的支持,通过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最大限度及时传达领款通知。四是创新支付方式。我院除采取转账、汇款、劳动部门代发等方式外,还灵活运用电子银行、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及时支付。五是严格审查慎用提存。当事人确实无法及时领取执行款的,依照本院设立了专门审查程序,严格控制执行款的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