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我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两家电器龙头行业合同纠纷
时间:2013-01-24   来源:   作者:  

日前,我院民二庭会同市中院以调解一起上诉案件为契机,一揽子化解了两家电器龙头企业的关联起诉,社会效果显著。

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蒲照明”)是全球最大的环形荧光灯和T5直管荧光光源制造企业,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三雄”)则是国内电工行业的领军企业,两家企业自2007年以来保持业务往来。2011年9月5日,山蒲照明向缙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东松三雄逾期付款严重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40522元,东松三雄提起管辖权异议。同年10月18日,东松三雄向广州市番禹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山蒲照明未按照合同交付货物违约,要求其赔偿损失人民3197063.6元,违约金817768.83元,山蒲照明提起管辖权异议。经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至缙云法院审理。其间,东松三雄及山蒲照明先后变更诉讼请求,提高诉请金额。缙云法院对山蒲照明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审先行宣判后,东松三雄提起上诉。 

我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复杂且标的较大,为确保案结事了多次前往广州调解,向原被告双方耐心说法明理。经多方努力,山蒲照明和东松三雄达成协议:东松三雄一次性支付货款人民币430万元,双方当事人各自撤回诉请,所涉债权债务纠纷一并消灭。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我院发放无过错预警通知书对新任重要岗位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风险防控
上一篇:我院壶镇法庭召开历任庭长座谈会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