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区位优势,推进永武缙三地法院间的协作交流,日前,缙云法院与武义、永康法院联合构建了司法协作交流工作机制,并在永康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一是确立司法协作交流联席会议和协作交流联络员机制。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协作交流例会,由三地法院轮流主持召集,遇重大案件需要共同讨论协商时,还可召开临时会议。各办公室主任作为司法协作交流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决策具体事宜的落实及日常对口联络工作。二是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联合防范。建立三地法院信息共享网络,相互通报各自受理的企业破产、企业主跑路等信息情况,切实做好涉同一产业或相互依存度高产业的经济纠纷预警工作。三是坚持公平原则促进协调配合。要遵循公平、公开与非歧视原则,对跨区域案件,组成联合调查与执行机构,协同办案,减少干扰,为异地法院提供便利。对同一主体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展开协商,由最适合审理的法院集中统一审理,并报共同上级法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