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大会。李美顺院长做动员讲话,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卢锦松一行到会指导。 李美顺院长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的有力保障。二是准确把握活动要求和任务,联系法院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活动总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注重统筹兼顾,切实处理好活动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坚持领导带头,营造良好氛围,力求在实效和见成果上下功夫。 卢锦松组长认为我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认真,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个方面意见:一是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四句话”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要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走在前列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开展活动。三是关于督导组的工作。准确定位,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严格纪律,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