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调整充实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2015年10月16日,缙云县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县机关工委书记江静同志出席会议。院机关党委所属91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机关党委工作报告,表决通过《缙云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和监票员、计票员名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选举纪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缙云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由陈国理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樊勇军、胡湘君等5人为机关党委委员;选举了机关纪委,由李献进等3人任纪委委员。 江静书记对法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的召开和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表示祝贺,并指出了机关党委换届的重要意义,对新一届机关党委提出了殷切希望,对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过换届选举,机关党委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为该院党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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