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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法院三举措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
时间:2017-04-24   来源:   作者: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院庭长带头履职和示范表率作用,日前,缙云法院三举措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主要做法:一是明确类型保质量。将院庭长办案作为该院重点工作,规定院、庭长的办案职责为不固定合议庭、不办串案,不得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着重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确保办案实质化。二是对比提升营氛围。建立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将院庭长办案情况纳入法官审判绩效考评管理,由审管办定期发布包括院庭长在内的全体法官办案情况表,详细通报当期结案数量、案件类型、审判程序、审判质量等情况,营造院庭长与法官同对比,共提升的办案氛围。落实院庭长讲评案件制度,针对二审发挥改判案件,尤其是评查定错案件进行重点讲评,加强业务指导。三是综合协调促实效。发挥院庭长综合化解纠纷能力优势,建立院庭长破难协调案件折算机制,鼓励院庭长参与指挥执行、协调督办重大敏感案件、接待来访、评查案件、调研指导等工作,对案件处置起决定作用的可折算为办案量。同时,强化院庭长协调沟通能力,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建立相关长效机制必要的,推动建立相应长效机制。今年1―3月份,该院院庭长已在审理中推动建立如涉众维稳案件减免诉讼费机制、执行周转房机制、专项执行救助金等在内的6项长效机制,较好延伸类案化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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