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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利用监控“躲猫猫”的执行案件
时间:2015-06-23   来源:   作者:  

被执行人施某,男,1986年4月6日出生,缙云县新建镇笕川村。2014年9月15日被执行人施某因在淘宝网上私自销售假冒zippo打火机被缙云县工商局处以罚款56700元的行政处罚。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缙云县工商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调查情况,但被执行人家中大门一直紧闭,敲门均无人应答。因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的执行陷入僵局。

2015年6月15日下午15时许,执行干警抱着碰碰运气的心理再次敲开了被执行人家的大门。敲门不久,被执行人妻子犹犹豫豫地打开了大门,其称被执行人并不在家,具体下落不清楚。执行干警见其神色慌张觉得事有蹊跷,便要求上楼查看。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家中装有监控,且卧室内有一股浓浓的烟味,执行干警更加坚定被执行人躲藏在屋内的想法。经过一番搜查,终于在楼顶阳台外面找到了被执行人。在说明来意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传唤回法院谈话。经过一番思想教育后,被执行人主动申报了财产情况。在执行干警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时,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完全瓦解,其表示会尽快履行,并当场联系朋友为其送交了全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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