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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5-13   来源:   作者:  

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222日在缙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林春阳

 

各位代表:

 我代表缙云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县稳步发展、科学跨越的五年,也是县法院攻坚克难、长足发展的五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2980件(含旧存,下同),办结32719件,同比分别增长103.54%103.08%。其中,2016年收案10246件,结案9757件,同比分别增长10.48%19.25%,各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指标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缙云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242件,判处罪犯294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06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抢夺、盗窃案件945件,判处罪犯957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108件,判处罪犯166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9件,判处罪犯44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167人,免于刑事处罚31人。强化司法人权保障,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制度,封存8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为344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缙云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15607件,涉案标的额72.89亿元。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县司法局共同组建缙云县涉诉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丽水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全省首家县级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司法调解中心,14.5%的纠纷在诉前化解,民事调解撤诉率达到78.73%。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资、医患纠纷等涉民生案件4617件,涉案标的额2.83亿余元。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指引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价值导向,审结买卖、承揽、合伙、租赁等合同案件2096件,涉案标的额5.8亿余元。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244件,涉案标的额18.67亿余元。

  依法监督行政行为,推进法治缙云建设。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17件。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原告撤诉7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共审查卫计、市场监管等非诉行政案件300件,裁定准予执行288件。深入推进国土、环保领域非诉“裁执分离”,对裁定准予执行的一并发送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有效发挥审判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及时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送各类司法建议16件,为机关干部讲授行政诉讼法,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推动诚信缙云建设。执结案件11674件,执结到位标的额10.6亿余元。依托网上“点对点”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共冻结、划拨存款6557笔,查封财产4103件。实行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借助公安机关协控机制,布控到位215名外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强化信用联合惩戒,10198人次在置产置业、换届选任、融资信贷、招投标、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117人被公开曝光。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419人被司法拘留,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执行协作网络,建立被执行人收拘体检“绿色通道”、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和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一站式”银行存款查控专柜以及住房公积金快速协查协控机制。突出执行重点,常态化开展下乡蹲点、涉公职人员、金融债权等集中执行活动。2016年,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执结率92.19%,列全市法院第1位,实际执行率44.34%,执行标的清偿率18.74%,同比分别提升14.547.5个百分点,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综合考核第1名。

二、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审结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33件,追究刑事责任35人,出台保障“五水共治”工作意见10条,护航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三改一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依法惩处暴力阻碍拆违行为,审结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案件12件,准执率100%。主动分析研判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现状,出台专项司法保障服务意见18条,积极助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旅游发展,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妥善调处客旅纠纷。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差异化处置涉企纠纷,通过集中管辖、慎用保全措施、支持应急转贷等方式帮助有市场前景的涉困企业渡过难关,依法通过破产审判促进企业市场化退出,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依法审结涉企案件2389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5.06亿余元,释放土地资源620亩,房屋面积35万平方米,为“腾笼换鸟”提供有力条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实现金融债权3.57亿余元,助力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4件,追究刑事责任5人。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相衔接,积极参与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突出以案说法,注重价值引领,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400余篇次,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司法资讯,拍摄普法宣传视频,开设校园“模拟法庭”,组织“送法进村入企”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百余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法制裁违约、欺诈行为,从严查处虚假诉讼行为18起,罚款15万元,追究刑事责任2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抓好护航G20、世界互联网大会和“夺取平安县、护航夺金鼎”工作,1个部门和3名干警受到省市法院嘉奖肯定。

 三、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完善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当场立案率达到99%。大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立项扩建审判业务用房,不断完善立案咨询、诉讼引导、律师服务、法官接待、信访释疑等功能区块,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青年法官全天导诉、电子档案自助查询等便民举措。建立户籍、婚姻、工商登记等信息协查机制,出具协助调查函4000余份,有效解决当事人和律师“取证难”问题。提升诉讼保全实效,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实行本地财产1个工作日快速保全,解决部分当事人“保全难”问题。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壶镇人民法庭获评“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强化涉案民生保障。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执结欠薪案件1382件,执行到位工资4398万余元,对1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7件,判处罪犯86人。努力维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为被害人及其家属追索赔偿款2016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会同县残联设立全市首个残疾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为4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1万元。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军案件8件。

  依法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5件,努力在法律程序内化解涉诉矛盾。强化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和判后答疑,注重信访源头治理。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健全信访日常接待、中层干部驻点接访、院领导定期接访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人员数据库,动态采集信访人全方位信息,依法解决信访人合法合理诉求,成功化解8件信访老案,将11件无理访报备终结。设立律师法律援助点,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涉诉信访化解。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3名寻衅滋事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大力推行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制订《入额实施方案》和《入额考核办法》,严格把握入额比例和标准,遴选首批入额法官28名。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大民事、大商事审判格局,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发挥庭审对证据、事实、罪名等认定的决定性作用。

 不断深化阳光司法。改版门户网站,突出、细化公开和服务事项,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强化办案进展信息、权利义务和重大事项告知,通过随案发送文书、短信提示、案件回访等方式,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中都能切实感知司法公正。实行“互联网+”送达的新型送达机制,建立门户网站专栏公示、二次送达和集中错时送达相衔接的诉讼文书送达模式。所有开庭审理案件全程录音、录像,66件典型案例庭审通过浙江法院公开网、法院门户网站直播、录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定期开展倒查纠错,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4685份。坚持推进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协调银行设立网拍房产按揭业务,提高成交率,成功处置涉讼资产159件,成交额6.4亿余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149万余元。获评“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获评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实现公众自助查询、远程电子调阅等应用功能。全面应用“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支持当事人跨银行、跨地区及支付宝等第三方缴纳、退还诉讼费、支付执行款。深化庭审记录改革,完成13个数字法庭高清改造工程,3377件案件以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人工记录,使庭审活动更加高效。提升执行信息化程度,通过单兵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执行过程全记录。配备执法移动终端,依托“智慧法院”APP,构建审判流程信息推送、现场记录、司法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办案平台。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法院发展基础

强化审判精细化管理。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法院、部门、个人三级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实时发送审限警示、每日抽查庭审、每周抽查办案进度、每月发布审判质量效率通报,强化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动态监测。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建立讨论案件过滤机制,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有效发挥指导监督作用。推行刑事量刑规范化工作,对占刑事案件收案量85%17种犯罪,统一量刑步骤和标准,实现量刑结果均衡公正。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统一办案流程和结案硬指标,查控、实施分段流水作业,动态管理历年程序终结案件,2016年恢复执结案件968件,执结到位标的额1亿余元。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年”和“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教育等活动,剖析补齐问题“短板”,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优化队伍结构,3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先后走向中层岗位。开展学术交流、院校共建、司法警察岗位练兵、书记员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比、法官论坛等活动,承担8项省市重点调研课题,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实务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5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市级以上先进荣誉涌现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标兵”徐步茜等一批先进典型。

 强化司法廉洁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预警,全方位排摸廉政风险点,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新任中层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和宪法宣誓等活动,时刻敲响廉政警钟。狠抓正风肃纪,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推进公车改革,严格执行纪律作风检查和审务督查制度,开展审判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执行和司法警察队伍专项整顿等活动,倡导清廉实干之风。坚持违法违纪“零容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2名违法违纪人员。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并获满意反馈。认真落实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向大会报告法院年度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执行、刑事审判、深化司法监督和法官履职评议等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旁听庭审200余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五年来,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1件,其中部分改判1件,调解方式结案10件。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拓宽监督渠道,通过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聘请司法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在审判庭设置媒体席,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完善群众参与司法机制,65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公众开放日与法院零距离接触。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注重选聘专业技术人士,人民陪审员倍增至67名,累计陪审案件4864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在省高院组织的“千名律师评法院”测评中,我院得分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

 各位代表,县法院过去五年的发展和进步,既是法院全体干警敬业奉献、团结奋斗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法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办案效果不佳,司法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前瞻性不足。二是保障民生措施有待进一步优化。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执行实效与公众期待仍有差距,人民群众反映执行慢、执行难问题仍有存在。三是从严治院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方法不当,个别人员违法违纪,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四是司法保障有待进一步改善案件数量持续在高位攀升,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一线办案人员身心疲惫。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开展“三大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全力破解执行难,努力提升司法品质,着力打造法院铁军,为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积极运用司法大数据和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司法调研,促进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善审理好房地产、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切实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的司法保护,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为打好治水拆违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在司法为民上有新成效。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加紧推进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升级的同时,紧盯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延伸立案、智能化服务、纠纷多元化解等软件服务水平。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化解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统筹执行、铁腕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形成执行合力,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为当事人兑现更多的“真金白银”。

 三是继续探索改革创新,在司法品质上有新标杆。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招录司法雇员,组建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完善司法责任制,科学划分内部办案权限,确保办案责任制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范冤错案件发生。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高审判效率。深化“互联网+”审判执行的信息化手段运用,事半功倍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四是着力打造法院铁军,在司法公信上有新提升。坚决落实省委“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范和惩治司法腐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落实庭审、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三大窗口”纪律作风,使司法服务更亲民,司法形象更规范,司法行为更有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中得到尊重和理解。加强履职保障,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增强干警法律信仰和职业尊荣。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奋力拼博,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缙云、平安缙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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