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4月21日在缙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蓓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8282件,结案8168件(含旧存,下同),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32件,同比分别上升47.5%、44.4%和36.6%,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15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其中,13项指标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敞开大门依法受理案件。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受理案件5180件,同比上升41%,当场立案率达99.2%,需补齐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率达100%。出具协助调查函493份,有效解决当事人和律师“取证难”问题。加强对滥用诉权行为的甄别力度,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案件1件,对一恶意诉讼当事人处以5万元罚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536件同类型、群体性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案516件,结案508件,同比分别上升17.23%和15.68%,判处罪犯62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0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审结案件228件,判处罪犯234人。坚守防范冤错底线,将4件证据存在瑕疵案件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对263名具有从轻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加大司法人权保障,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制度,为92名无力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为被害人及其家属挽回经济损失641.3万元。继续加强同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醉驾”等情节轻微犯罪案件不起诉及免刑的适用标准,联合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64件轻微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平均用时仅7天。 依法妥处民商事纠纷。新收案4784件,结案4678件,同比分别上升31.46%和27.09%。坚持在依法释明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自愿、理性达成调解,2173件案件成功调解或调解后撤诉。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医患纠纷等基本民生案件995件,涉案标的额7361万元。妥善化解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变化引发的矛盾,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租赁等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19件,涉案标的额5375万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审结买卖、承揽、保证等合同纠纷案件577件,涉案标的额1.96亿元。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414件,涉案标的额5亿余元。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查计划生育、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92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针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向党政部门发送专题报告,分析新法实施可能带来的6类影响,提出7条应对建议,并委派资深行政审判法官为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开班授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新收案2878件,结案2879件,同比分别上升92.51%和92.32%,执结到位标的额2.24亿余元。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强化财产查控力度,不断发挥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功能,累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户籍、婚姻登记等信息43284条次,查封财产2151件,冻结、划拨存款2668笔。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成功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56人。完善执行协作网络,会同县国税局、地税局建立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查控到位税款95.4万元。突出执行强制性,加大对失信行为和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限制1671名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及等各类高消费,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曝光44人,司法拘留116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出台办案流程指引,实行执行进展短信回告,严把程序终结关口,执行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二、能动保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选派优秀干部常驻拆迁一线,积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座谈、研讨,为重大决策制定以及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指导,促进区域内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组织干警先后6次下乡,慰问走访62户结对低收入农户,帮扶措施精准到位。5个党支部深入治水前线,与干群共商治水良策,通过法律宣传、清理河道等实际行动,倾力支持“五水共治”。护航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判处罪犯9人,其中6人被判处实刑。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差异化处置涉困企业,通过集中管辖、慎用保全措施、支持应急转贷等方式帮助有市场前景的涉困企业渡过难关,对挽救无望的企业依法加快资产处置进程,盘活企业存量资产2.83亿余元,释放土地资源271.6亩,房屋面积数17.4万平方米,为“腾笼换鸟”提供有利条件。助力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沟通会商机制,实行财产保全24小时快速办理,加快金融债权案件审理执行进度,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和宣告企业破产,为银行核销不良资产提供便利,共办理金融债权财产保全案件39件,保全金额3.26亿元,审结金融债权案件419件,执结金融债权案件426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2.92亿元,居于全市法院首位。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封存23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梳理分析司法实践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4条,有效发挥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突出以案说法,注重价值引领,在各类报纸、网站、电视栏目上发表新闻报道327篇次,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司法资讯和庭审直播,拍摄普法宣传视频,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村进校”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大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咨询、诉讼引导、律师服务、法官接待、信访释疑等功能区块合理布局,推行网点式跨区域异地办理诉讼事务、申请执行人免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青年法官全天导诉、电子档案自助查询等便民举措,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诉讼服务。引入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制度作为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新模式,缓解部分当事人因“担保难”而导致的“保全难”问题。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网上申请立案、提交材料等诉讼事务,自去年12月22日运行以来,共网上立案12件。继续实行“零佣金”司法网拍,成功拍卖59件查封财产,成交额达2.96亿余元,溢价率为41.19%,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432万余元。 着力维护涉案民生。完善涉民生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执结208件欠薪、赡养、抚育、扶养、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57.3万余元,对1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7件,从重判处罪犯15人。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有效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军案件3件。 依法保障申诉信访权利。依法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件,努力在法律程序内化解涉诉矛盾。注重信访源头治理,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和判后答疑,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健全信访日常接待、中层干部驻点接访、院领导定期接访的信访工作机制,全年受理群众来信95件,接待来访76人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援助点,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涉诉信访化解。依法惩治违法上访、闹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严格规范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加强审判精细化管理。实行偏离质效数据、裁判文书、庭审质量、二审发回改判案件等专项评查和通报,强化审限和流程节点动态监管,及时采取各项预调、适调、精调措施,促进办案提质提效。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建立讨论案件过滤机制,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有效发挥指导监督作用。推行简式裁判文书,近4成案件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裁判文书,大大缩短文书制作时间。积极开展庭审记录改革,1041件案件以全程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传统书面庭审记录,庭审活动更加全面精准高效。 不断深化阳光司法。立足用户体验,改版门户网站,突出、细化公开和服务事项,建立“在线QQ”、“留言信箱”等互动交流区,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强化办案进展信息、权利义务和重大事项告知,通过随案发送文书、短信提示、案件回访等方式,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中都能切实感知司法公正。探索尝试“互联网+送达”的新型送达机制,建立门户网站专栏公示和电子送达相衔接的阳光司法文书材料送达模式。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定期开展倒查纠错,确保上网文书零瑕疵,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155份。实行所有开庭审理案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选取25件典型案件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进行庭审直播、录播。2015年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显示,我院排名跃居全市法院第2位,全省法院第7位,获评“2015年度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按期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主动落实重大工作、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备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和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诚恳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定期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注重选聘劳动仲裁、企业管理、医疗专家等专业人士,人民陪审员倍增至60名,全年共陪审案件1396件,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理、执行和调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三严三实”和“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制订《出入境管理办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6项纪律作风管理文件,开展明察暗访和审务督查,实名通报到人,严厉整治庸懒散作风。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及配套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办法,并建立季报制度,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深化廉政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编发助廉短信、廉政约谈等方式,强化干警廉政意识。队伍总体呈现出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面貌,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在省高院组织的“千名律师评法院”测评中,我院得分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1位,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实行每月集中夜学,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办干警素质提升班,支持干警攻读在职学位等继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论文写作、案例研讨、结对帮带、岗位练兵、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并根据部门需求购置各类审判业务用书,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涌现出丽水法院优秀集体刑事审判庭、优秀干警张涛、谢栋、丽水市“最美法官”李少青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不断激发队伍干劲。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实干论英雄。针对案件量大幅攀升带来的办案压力,增配临聘人员,充实审判执行一线办案力量,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和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办案制度,实行全员加班和后勤综合部门集约化送达,减少干警事务性工作,着力缓解人案矛盾。完成团支部、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成立青年干警联合会,通过爱心捐赠、开展户外活动、举办趣味运动会等方式,激发队伍干劲与活力。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司法警务安全保障,全年没有发生恶性突发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配齐配强设施设备,完成13个数字法庭高清改造工程,适时更新增配囚车、执法记录仪等业务装备,购买案卷装订、信息化运维等社会服务,后勤装备保障更加完善。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在完成建院以来所有在库档案电子化扫描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公众自助查阅、在线预约查阅等应用功能,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省高院一级达标验收。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正式获得批复,概念化设计方案已完成并初步通过论证。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困难:一是司法难题有待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执行效率和效果离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执行力量、执行力度、执行规范仍需增强。二是司法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质量不高、程序不严、效果不好,少数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行为不规范。三是司法职业保障有待进一步增强。办案任务和压力持续加重,案多人少矛盾形势严峻,人才流失比较严重,部分一线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诉讼诚信体系还未健全,信访不信法、网络恶意炒作、诋毁威胁伤害法官等损害司法权威现象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为民,落实改革任务,提升队伍能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和谐美丽好缙云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围绕总体思路,具体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履行司法职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重视律师辩护意见,确保刑事审判质量。正确适用民商事法律和政策,坚持加强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强化平等保护、维护诚实守信、权利义务责任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稳妥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司法服务保障。依法稳妥审理涉案纠纷,推进环保、国土等领域的“裁执分离”联动机制,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活动依法深入开展。强化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加大不良资产司法处置力度,完善企业破产审理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促进市场资源重组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源头减少涉诉信访,协助稳控重点非访闹访人员,全力护航G20峰会。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践行为民宗旨。继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优化、细化跨区域网点式办理诉讼事务、律师服务平台等各项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坚定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以执行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执行警务化、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穷尽财产查控、失信曝光、协查布控、信用惩戒、刑事追责等各项执行措施,坚持金融债权、特殊主体、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与常态执行并举,尽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尽最大努力增强执行实际效果,尽最大程度实现申请人权益。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基层司法基础。 四是聚焦法院科学发展,落实改革创新举措。坚持依托信息技术,继续巩固、深化“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各项改革举措的运用,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信息化时代的多元司法需求。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营造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稳步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重点任务,坚定不移地朝着改革目标迈进。 五是聚焦从严治院要求,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以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强化“看齐”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弛而不息狠抓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干警严格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关心爱护干警,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举措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开创缙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