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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25   来源:   作者:  

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313日在缙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美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推进“公正、公开、公信”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34件(含旧存,下同),办结4677件,同比分别上升16.4%14.3%,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44.8件,同比增加18件。

一、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共收刑事案件426件,审结414件,同比分别减少0.2%和上升0.2%,判处罪犯59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9人。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件,判处罪犯59人;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1件,判处罪犯159人;审结药品、食品安全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6件,判处罪犯10人;审结寻衅滋事、“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2件,判处罪犯142;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8。依法严惩同时,264名具有从轻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对32名未成年人犯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处力度,调解撤诉案件43件,调撤率为76.8%,赔偿款到位581万余元。完善诉审衔接机制,251件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实行移送、排期、开庭“三集中”,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376件,审结2266件,同比分别上升4.43%3.23%。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通过增加违约成本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力求案结事了,民商事调撤率为78.52%事调解自动履行率为77.51%对于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裁判,当庭裁判率为81.77%注重对无过错方的权益保护,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76件;注重弘扬传统美德,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85件;注重对涉案民生的保护,审结农民工工资案件33件。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主体作用,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借助各方力量多元协调,灵活运用裁判、协调及和解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收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移送审理8件,驳回起诉2件,经协调促成和解撤诉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9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28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继续抓好司法建议工作,巧用司法建议成功维护了婚姻诈骗案件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综合治理执行难。共收执行案件1671件,执结1559件,同比分别上升13.9%12.6%,执结标的额3.07亿元,实际执行率为80.91%,同比提高4.65个百分点。积极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清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等5次专项执行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存款3205人次,273件案件得以执结,通过银行征信系统、互联网发布被执行人不良信息1942条,3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完善协作执行工作机制,与县中医院协调建立被执行人收拘体检“绿色通道”。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司法拘留45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人,违法制裁率达2.63%,列全省法院第7位。

履行司法保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障县城新区房屋征收和“三改一拆”依法有序推进。关口前移,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法律需求,积极在事前为政府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兼顾城乡建设的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依法稳妥受理涉新区土地房屋征收案件。加强良性互动,发挥协调和解和诉前引调机制功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履行司法审查与监督职责,注重促成拆违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案件7件,准予强制执行7件,执结7件。

服务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综合运用集中管辖、动态查封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中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注重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依法妥善审结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导致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债务、合同等涉企案件466件,涉诉金额达7.25亿元。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增强企业防范和应对风险能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金融改革法治环境。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47件,涉案标的额4.4亿元,同比上升159%,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277件,其中重点金融债权案件4件,执结到位标的额3300余万元,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推行涉金融民商事纠纷送达地址确认前置制度,有效化解该类案件送达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关注民间借贷纠纷发展态势,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12件,涉案标的额达2.4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6.74%17.62%

三、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保障和促进涉案民生

深化诉调联动机制。成立司法调解中心,完善诉调衔接平台建设。与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调解对接机制,拓宽诉调衔接范围。依托“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主导和后盾作用,委托并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共同化解矛盾,诉前引导和诉中委托调解案件541件,司法确认346件,诉前纠纷化解率为17.72%,同比上升7.67个百分点,诉前成功化解182以宇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

深化便民诉讼机制。完善一站式立案信访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亲和的司法服务。协调公安、民政、档案等部门,建立当事人户籍、婚姻登记等信息协查机制,着力解决当事人“取证难”问题设置诚信诉讼导诉警示牌,加强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诚信宣传、教育和引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共计1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方便偏远山区群众诉讼,开展巡回审判171次。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款平均发放天数缩短到1.93天。全力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方便当事人和律师查阅案卷。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倒查追究执法过错。坚持院领导日常接访、约访,诚恳做好解释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依法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强化下访、回访,落实司法救助、项目扶持等帮扶措施,全力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多方联动,主动与党政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协调,积极促成息诉罢访。今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件次,同比下降20%,协同各方共同化解了沉积多年的李有芬、丁景芳两起信访老案。

四、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进新媒体时代的司法宣传。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351篇,有效传递司法正能量。举办16次主题“公众开放日”,270余位各界人士与法院零距离接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通过传媒释放信息,增强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认知。提高网络舆情研判应对能力,强化日常监控,妥善应对涉诉舆情。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等法律服务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300余份,致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实行执行回告制度,除涉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开案件整个执行进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发布生效裁判文书1051份,同比增加47.2%。坚持庭审公开,提前公布开庭信息,将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全部向公众开放。

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原则,在淘宝网开通司法拍卖平台,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零佣金”。成功拍卖了包括房屋、机器设备、汽车在内的6件查封财产,成交额达3576万余元,网拍成交率达100%,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65万余元。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着力抓司法能力建设。加强青年干警教育培养,安排新进人员深入法庭、立案信访、执行一线,选派干警上挂锻炼,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现有攻读在职研究生学位5人。依托培训基地加强岗位练兵,同时实行模块化出警,提升警务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与浙江师范大学签订双向合作协议,推动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的应用转化,共有4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和省级奖项。今年,我院共获市级以上荣誉18项,其中省级6项,市级12项。

着力抓法院文化建设。发挥工、青、妇作用,开展“迎七・一、促党建”主题演讲等文化活动,举办“与法同行”书法展,编发内部电子刊物《仙都法苑》,筹建“李阳冰法治文化广场”,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营造有利于法官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着力抓司法廉洁建设。通过开廉政课堂、读廉政书籍、发廉政短信、测廉政知识、集廉政作品,深化干警反腐意识,营造崇廉氛围。利用晋升、录用等特殊节点,结合先进典型和反面案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拒礼、拒请、拒托艺术,增强法院干警拒腐防变能力。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齐抓共管履行好“一岗双责”。针对人事调整,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对不公不廉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

着力抓司法保障建设。合理增设执行二局等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职权配置。确立科技强院目标,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备份容灾系统、安防监控、机房改造、集控中心等信息化工程,为审判执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开办机关食堂,更新车辆、电脑等业务装备,争取法官加班补贴,强化后勤保障服务。

六、强化司法监督,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发挥质效评估数据的体检功能,实现对审判执行全程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申诉率、平均审理天数、民事调撤率等13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同比优化。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机制,实行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把案件质量关。出台执行会诊、研判制度,克服承办人“一竿子到底”办案模式弊端,及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部署“执行监督年”活动,通过细化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明确监督流程,组织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开展“人大代表联络月”活动,集中开展7次活动,邀请百位人大代表来我院观摩庭审、参与执行,并通过座谈会、工作成果展示等方式加强法院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保障代表监督权。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建议。聘任12位特邀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廉政建设等实施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行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662件,参与执行案件11件,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100%,列全省法院第1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研究落实检察建议。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衷心感谢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等老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不强,司法作风不正,极少数干警甚至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及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离大局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信访不信法、暴力抗法、恐吓威胁法官以及一些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决秉持司法正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争为建设平安缙云、法治缙云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司法服务。

一是立足司法本职,公平公正高效履行职责。坚持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大局出发,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重点,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同时依法保障人权,积极推进扩大刑事辩护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重点,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拆迁、风险企业、环境保护等重点案件。以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做好集中管辖环境下行政争议的前期审查和化解工作。以实现合法权益为重点,善于并充分运用执行五大系统,增强执行实效。

二是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全面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职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阳光司法,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内容。深化和巩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效能。

三是发挥司法优势,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与媒体建立稳定长效的合作机制,采用新闻报道、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及开展法律服务等方式,传播法治精神,推进全民知法守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积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各项要求,畅通依法信访渠道,“法治化”解决信访矛盾。甄别和打击虚假诉讼,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积极构建诉讼诚信体系。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以公正、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司法行为有效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认同。结合地方特色,着力打造和弘扬法院文化,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抓好干警职业教育培训,突出以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全面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针对易滋生腐败的机制缺失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院务管理机制,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廉政制度的刚性运行。

五是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完善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机制,有效吸纳和落实民意。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选好、用好人民陪审员,提高陪审质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扎实进取,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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