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2日在缙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徐蓓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5612件,审执结案件5656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8.55%和20.85%,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惩治犯罪确保稳定。新收刑事案件441件,审结440件,同比分别上升7.04%和6.02%,判处罪犯56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1人,同比分别下降4.23%和26.09%。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犯罪,共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55人;审结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94件,判处罪犯114人;审结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案件62件,判处罪犯114人;审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6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23人。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依法判处缓刑189人,免予刑事处罚29人,为61名无力请律师、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律师辩护,封存19名未成年人犯的犯罪记录,为被害人及其亲属追偿赔偿款236.8万余元。
调处纠纷促进和谐。新收民商事案件2994件,审结3038件,同比分别上升30.49%和34.07%。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92件,涉案标的额795万余元;依法加大残疾人、无过错方的司法保护,审结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84件,涉案标的额3896万余元;推动构建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审结劳资纠纷案件82件,涉案标的额1071万余元;推进民间融资市场规范化,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028件,涉案标的额4亿余元。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诉前引导调解结案533件,诉中调解撤诉结案1664件,诉前纠纷化解率为17.8%,民事调撤率为75.23%。注重调判结合,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裁判。
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审判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移送审理15件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9件,均裁定准予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按照“裁执分离”模式,对申请强制执行征收房屋案件依法作出裁决后交付申请单位组织实施,所涉房屋已顺利拆除,保障县城新区仙都路南延伸工程顺利推进。
二、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14名法院党员干部任治水及无违建村居指导员,为治水与拆违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妨害公务罪依法惩处3名暴力阻碍拆违被告人,促进“三改一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出台保障“五水共治”工作意见10条,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审结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3件,追究刑事责任11人,护航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主动分析研判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现状,出台专项司法保障服务意见18条,积极助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坚持差异化处置,依法审结涉企案件651件,涉案标的额达14.7亿余元。将11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纳入集中管辖,并采取慎用保全措施、支持应急转贷等方式,妥善化解资金链、互保链传递扩散风险。成功处置9家规模企业的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23亿余元,释放土地资源132亩,厂房等房屋面积数7.57万平方米,为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有利条件。强化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司法引导,受理了新永茂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依法加大破产审判力度。
服务金融稳定发展。健全金融审判执行工作与金融监管信息交流、风险防控、纠纷协同处置等机制,与银行、政府等相关部门建立互动平台,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开展重点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推广实现担保物权程序,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审结金融债权纠纷案件297件,结案标的额9.3亿元,执结金融债权案件239件,执结标的额2.3亿元。针对我县涉企金融债权现状开展调研,调研成果《关于涉企金融债权情况的分析报告》获市领导批示肯定。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会同县司法局构建社区矫正工作对接机制,强化案件处理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配合。启用诉讼诚信管理系统,对当事人诉讼、执行失信和妨害司法行为予以记录,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加强涉及行政、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的梳理分析,通过专题报告、司法建议等形式向丽水市民政局、县域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部门建言献策,共发送司法建议6篇,5篇获得反馈采纳。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制授课、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多种方式送法进村(居)入企,在全社会营造与法同行的良好氛围。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实现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1500件,结案1503件,同比分别下降5.54%和3.71%,执结标的额6.4亿余元。深化信息技术运用,加大查控力度,充分运用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户籍、婚姻登记等信息16431次,查到银行存款9.3亿元,冻结、划拨512件次,查封房产、土地、车辆212件。开展“打击拒执罪夏季攻势”、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先后10次蹲点壶镇、新碧等地集中执行。加大对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48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执行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机制,限制2768名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曝光老赖信息1281条,148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合理配置立案窗口导诉人员,对立案手续不齐全的当事人“一次告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一站式”快捷立案。跨区域协调公安、民政、档案等部门,扩大户籍、婚姻登记等信息协查范围,着力解决当事人“取证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将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纳入全市法院残疾人司法救助体系,对8名困难当事人提供8.08万元司法救助金。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建院以来的诉讼档案全部实现电子化,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35件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选浙江法院《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112件次,方便偏远山区群众诉讼。
法治方式化解涉诉信访。加强沟通疏导,切实做好诉前指导、庭中释明和判后答疑,源头防控信访风险。畅通信访渠道,全年受理群众来信65件,接待来访118人次,落实院领导接访、约访制度,全年接访109人次。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多方努力化解2件进京访老案,依法及时将6件无理访申报终结,移交5件信访终结案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解释疏导、困难帮扶及教育稳控等工作,确保信访案件有序退出。推行律师法律援助制度,为2名信访人指派援助律师,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1名寻衅滋事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法治秩序。
四、强化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强化案件质效监管,发挥审判质效数据“体检表”作用,定期分析运行态势,强化流程节点管理,狠抓办案薄弱环节,促进结案均衡和质效提升。在收案数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同期结案率达100.78%,未结案数下降18.64%,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70件,同比增加25件,16项质效指标位于合理区间,8项质效指标同比优化。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合理调整执行局三科人员、职权配置,实行执行备勤制度,提升执行实效。实行轻微刑事案件集约化办理,集中排期、审理,简化庭审程序、文书,极大提高办案效率。联合武义、永康法院构建司法协作交流工作机制,协调处置查封财产,相互报备重点案件,共商化解司法难题。
力促队伍作风转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正风肃纪工作,制定完善值周、公车管理、请销假等6项制度,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活动,完善审务督查、院领导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队伍作风建设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廉洁司法教育,院班子成员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发放《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依法严肃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实行院领导和后勤综合部门法官办案制度,共办理案件126件。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招录10名公务员和选拔3名中层干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通过开展书记员技能竞赛、支持培养青年干警参加继续教育、强化司法调研和宣传,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实务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共有10人攻读在职研究生学位,4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奖项,案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获得承包地征收补偿款的前提》入选《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230篇宣传稿件在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夯实基础建设,壶镇法庭获评“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五、深化阳光司法,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接受县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专项视察,认真落实视察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法院工作。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办结反馈。扎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搭建平台,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座谈、赠阅刊物等方式,增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邀请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同志来院参加刑事庭审调查评比活动,为庭审活动打分把关。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采纳刑事案件量刑建议。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改版法院门户网站,开通在线留言信箱,公开法官信息、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实时发布开庭、听证、拍卖信息,并提供裁判文书、案件信息、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9类实用信息查询链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手机短信等方式,实现诉讼全程信息公开。符合上网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均予以上网公布,共公开裁判文书1349篇。在淘宝网建立独立的司法网拍店,试行网拍房产按揭贷款业务,公开拍卖(变卖)31件查封财产,成交20件,成交额达1.4亿余元,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248万余元。
完善群众参与司法机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开展微博图文直播庭审,群众了解监督法院更为便捷。组织4次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15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与法院零距离接触。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增选31名人民陪审员,保障人民陪审员正确履行职责,全年共陪审案件890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为99.8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法官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辨法析理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干警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处事不严谨,队伍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司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增强。案件总量持续增长,纠纷化解难度不断加大,办案负荷进一步加重,办案人员身心健康不容乐观,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现象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报复威胁法官及家属人身安全、利用媒体炒作个案等各种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现象仍未消除,全社会维护司法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扎实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努力推进“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提供更优质、全面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抓好执法办案。坚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妥善处理好民事纠纷,切实保障涉案民生。依法平等保护商事纠纷中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审查行政诉讼、非诉案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建设,强化对财产查控力度和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切实保护胜诉权益,增进社会诚信。深化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促进司法程序和实体公正。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战略,结合县委“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个年”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强化法律服务和指导,能动司法妥善化解矛盾。重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调节经济关系,兼顾劳资利益,促进银企合作,妥善审判执行好各类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密切关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发展,依法支持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改革创新举措,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好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落实立案受理制度改革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逐步实现立案审查制向登记制转变,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妥善审理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载体,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司法。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安排,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各方支持,积极配合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积极探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录像和记录等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切实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后盾。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保持监督、查处、问责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