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本以为在花甲之年也能轻松赚钱,不想却钻进了冒牌“老板”、“官二代”精心设计好的双簧骗局。近日,浙江丽水缙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老板”梁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现年44岁的梁某与严某(已判刑)、纪某(另案处理)、蓝某(另案处理)结识于赌场。骗子设计圈套专骗老人且屡屡得逞的报道不少,一心想赚快钱的四人便合计,有样学样干它几票。 2012年3月20日,四人在马路边物色了一会,把目标瞄准了骑着摩托车估摸着六十来岁的老朱。 梁某上前拦住了老朱,自称是饲料厂老板,想向老朱打听粮食局局长的住处,称自己要向粮食局长买3斤市场价每斤20万元的粮食保护剂。在老朱疑惑时,“路过”的纪某停下脚步,称自己和粮食局长熟悉,可以带路。梁某又请老朱骑摩托车送他们一程,并允诺事后给其辛苦费。老朱一想,既能帮到别人又能赚点小钱,便答应了。纪某赶紧坐上老朱的车去说先找局长家了解情况,让梁某在原处等待。 在纪某的指引下,二人来到一小区门口, “巧遇”了纪某称之为“粮食局局长儿子”的蓝某。一阵寒暄后,蓝某称自己手头只有1斤粮食保护剂,便宜卖15万元,让两人回去跟“老板”梁某商量。 纪某“热心”地鼓动老朱,先凑个15万元从蓝某手里把保护剂买了,转手再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梁某,赚个5万元差价,你2我3分账。 老朱一听,很是心动,加上有“老板”、“官二代”作保障,老朱没多想,赶忙去银行取了3万元交给纪某。纪某将自己凑的钱给老朱看,称已经凑了11万。与蓝某商议后,蓝某同意先将把粮食保护剂样品交给老朱,让老朱到“老板”梁某处再拿4万,回来“赎”纪某。老朱言听计从,拿着样品赶忙去找“老板”梁某。 此时,梁某已经坐上严某的车,和纪某、蓝某汇合分赃去了。老朱拿着所谓的粮食保护剂,怎么也找不到梁某等人时,幡然醒悟。 2012年3月18日,就在老朱被骗的前两日,梁某四人以同样的伎俩,从另一花甲老人谢某手中骗获了8千余元。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梁某曾因犯诈骗罪,于2007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并于2010年6月刑满释放。2012年9月,梁某因本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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