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一场交通意外,让杨某欠债2万余元;8年来,杨某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8年后,七旬老父代为偿还,杨某终可安心回家。近日,经浙江省丽水市缙云法院的积极沟通,这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 交通肇事“惹官司” 2006年9月11日18时许,杨某驾驶浙KS9571号二轮摩托车从东方镇驶往五云街道,行至42省道68km700m官店村路段时,与同向行走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住院,共花去医疗费等共计28764.94元。事发后,经缙云县交警大队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07年4月6日,李某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其合理经济损失。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未到庭参与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赔偿原告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等共计28764.94元(含已付3000元)。 外出避债“家难顾” 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2007年8月23日,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走访了被执行人所在村镇。经了解,被执行人早已外出两三年,期间从未回过家,父母生病也未曾照料。迫于无奈,执行干警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14年8月20日上午,执行干警意外中接到李某的举报,称被执行人杨某现正在家中。翻阅案卷、备齐材料,执行干警迅速出发。找到杨某时,其正在邻居家里做水泥帮工。中午11时许,杨某被带回法院谈话。 干警劝解“化心结” “我也想尽快偿还将这笔赔偿款的,这几年在外面我是寝食难安,常常夜里都被噩梦惊醒,饱受了良心的谴责,但是我没什么经济收入......”,杨某诉说着这几年避债在外的情形。但当执行干警谈及还款时,杨某则明确表示其无能力偿还。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达8年有余,现终于出现,执行干警明白这次执行机会很难得。执行干警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希望通过思想教育逐个击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争取一次性将款项执行到位。 “躲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这钱你是肯定要还的。再说了,你撞了别人,法院的判决你是肯定得履行的”干警语重心长的劝解道,“你外出躲避这么多年,先不说对申请人的赔偿义务,你父母都年近七旬,你多年未尽赡养义务,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啊”,执行干警的话语句句击中要害,恰到好处。经过8个小时的劝解,被执行人最终决定联系其家属尽量履行赔偿义务。 七旬老父代偿债务“了纠纷” 当天晚上20时许,被执行人父亲来到法院,将东挪西凑的2万元赔偿款交到了申请人的手中,其中还能散见几张零星“10块”纸币,“希望李某能考虑我儿子的家庭实际情况,将利息等余款予以免除”。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最终同意放弃对余款的执行。被执行人杨某甚是感动,“压在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我衷心感谢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好好赚钱孝敬父母,还清这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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