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走为上,写下保证玩失踪活用缓兵,借用他人名义办卡以瞒天过海,卡藏内衣欲金蝉脱壳,缙云一女子蔡某用起了“三十六计”,拼了命地想赖掉1万多玩的欠款,最终面对缙云法院执行干警的百折不挠地办事态度败下阵来,不得不主动履行义务。 2010年,蔡某与陈某因债务纠纷闹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蔡某应当向陈某归还1万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蔡某便外出躲债,长期不归。 经查,其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无奈,此案一直不了了之。 2014年3月27日,经过蹲点守候,执行干警在蔡某老家后山的茶园中找到了蔡某。经过执行员耐心劝导,蔡某履行了1000元,并写下保证书,保证在2014年年底前归还剩余款项。 转眼间,年底到了,此案仍未完结,因为蔡某再一次地爽约了。 到了三四月份,又是一年采茶季,执行干警猜想蔡某可能会回家采茶。果不其然,2015年4月1日,接到线报,蔡某出现了。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并将蔡某带回法院谈话。 谈话过程中,蔡某突然说到如果能够少一点的话可以当场还款。这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当执行干警问及如何归还时,蔡某眼神闪烁,东拉西扯,不讲正题。 根据经验判断,蔡某身上极有可能带有银行卡。经汇报,执行干警决定将计就计。一方面申请调遣两名女法警,准备对蔡某搜身,另一方面继续言语攻势。 “欠债还钱这是基本道德啊,我们都知道你身上带了银行卡或,你赶紧交出来,把钱还掉吧。” “你们怎么知道”蔡某一时激动,说漏了嘴。 此时,两位女警敲门进来,蔡某见已无法隐藏,便交待了相关情况。原来蔡某在陈某起诉前便将自己的存款放在他人名义下的银行卡上,而银行卡一直随身携带,就藏在贴身内衣中。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蔡某到银行支取了相应的款项,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