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佳,多喝了点酒,缙云一男子胡某借着酒劲,持斧在汽车站附近闲逛,并拒绝民警询问,甚至挥斧袭击民警,最后酒醒,幡然醒悟,但为时已晚。 2015年3月30日,缙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席上回答法官讯问的是一个留着寸头、身形较为矮小的中年男子,他姓胡,在一家车行做洗车工人。
…… “你为什么拿着斧头?” “本来是找金某要钱的,想着拿斧头吓吓她。” “后来为什么要砍警察?” “因为没有要到钱,然后酒喝多了,心情比较差,听到警察来问我话,我恼他们也来烦我,就想把他们赶开。” “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没有想过,就是想出出气!” …… 原来,2014年10月8日,胡某因要债失败,喝多了酒,心里生气没处撒,就拿着斧头闲逛,路遇巡警盘问,胡某不仅不配合,竟挥斧砍向巡警,一时间场面惊险万分,多名巡警险些被砍中,后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胡某被制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胡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以有期徒刑七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