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缙云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邻里关系纠纷。经过三个月多方联动的调解,案件当事人老应和应某陈终于握手言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邻里之间闹起矛盾来,也让人不省心。对缙云县五云街道的老应来说,便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与邻居应某陈间因为一条半米缝隙上砌的墙,闹了3年矛盾,甚至发生斗殴。闹上法院后,法院判决应某陈应拆除过高部分,可是,应某陈迟迟没有反应。 老应家住五云街道,与应某陈两家房屋南北相邻,中间留出一半米缝隙,用于滴水。住了十多年都相安无事。2012年初,邻居应某陈突然在滴水位上砌了一堵半米高的墙坎,随后逐渐垒高,直至无法通行。 老应觉得奇怪,这邻居一声招呼不打就将滴水位封住,不合情理啊。便上前询问,给出的理由是防止他人倒垃圾、大小便等,老应一听觉得有理,但是不应该一声不吭地就完全封住吧,老应再去交涉,应某陈一家不再理会他,还将老应一家打了出来。老应找到居委会要求调解,2012年7月,在街道办事处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允许应某陈堆砌墙坎至50cm高,不得妨害通行。但是协议签订后,应某陈家一直未履行,即便老应将其拆除,不出一周又会封堵上。两家人就此耗上了。此后两年多时间内,双方多次爆发冲突。 2014年年初,老应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通行。 2014年9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等相邻关系,判决该位置可以设置墙坎,但不应高于75cm,要求应谋陈限期拆除过高部分。但几个月过去了,应某陈仍没有拆除。 本案进入了执行程序 应某陈声称让干警尽管拆,他已经备好砖头水泥,拆完就重新堵上,执行一度进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决定改变策略找到了应某陈的亲戚朋友,还找到了他的女儿和女婿,时不时打个电话,经常上门谈话,宣传法律知识,希望他们规劝应某陈,同时请来村书记、镇调解员经常找到应某陈谈话,甚至搜集了许多邻里关系和谐的例子,感化应某陈,同时,执行干警冻结了应某陈的1000元存款。经过多方联动,应某陈终于在法院判决3个月后履行了自己的行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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