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籍男子卢某伙同其余六人无照无证进行旧牛皮清洗加工,未经污水处理直接排污至污水管,被环保部门发现查获。经检察部门起诉,缙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14年初,被告人卢某、陈某等五人听人说牛皮买卖生意有赚头,便商议进行旧牛皮清洗加工。此后五人便开始做准备工作,期间郑某、徐某加入其中。 由于牛皮清洗需要通过使用铬粉、白油等化学药品清洗皮料,期间会产生大量污水。于是卢某等人托人“搞”一张排污执照。 2014年3月,排污执照还未到手,七人便迫不及待地承租了缙云新碧工业园区内一厂房,成立了一家清洗牛皮加工厂。七人既当老板,又做员工,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中,卢某等人明知该污水属于重度污染物,仍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污水管,还寄希望于能够弄来排污许可。直至案发,卢某等人未取得排污执照。 2014年5月15日,环保部门发现查获了该加工厂。经检测:厂内排放口废水总铬含量为120mg/L,沉淀池内废水总铬含量为330mg/L。该两处废水中总铬含量分别为最高允许排放密度的80倍和220倍。 2014年12月18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卢某等七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