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熟悉的人眼中,现年27岁的应某就是个吹牛大王,时不时地搬出各种身份来抬高自己。其就曾因诈骗罪、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刑。今年,应某又冒充警察,骗取他人信任,并获取经济利益,被警方抓获。8月19日,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应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7月6日,应某去拜访自己的干爷爷章老,进门没多久就开始吹嘘自己考进了公安局,正在五云派出所上班。恰好在场的章老邻居张某的儿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某询问能否让应某帮帮忙。 应某简单地了解几句,便开始胡吹,说这人的案子是他经手的,笔录改改减轻下情节是没有问题的,另外,第一次犯事可以弄个取保候审等等。说得张某一愣一愣的,开心得不得了,以为找到大恩人了。 随后,张某从家中拿出两条中华烟给应某,请求他帮忙给儿子取保候审。应某接过烟,让张某回去等消息。 然而,应某回去后就将烟给卖了,得了1160元钱,潇洒了几天,又没钱花了。就打电话给张某,决定以用钱疏通关系为由再弄些钱。张某接到电话后,寻思着应某的行为有些古怪,就向章老求证应某是否真的是警察。章老经过询问,这才发现应某根本不是什么警察,是个骗子。随后张某便报警。公安机关将计就计,顺利将应某抓获。 经审讯,应某承认刑满释放后,一直以警察自居,这样说去“有面子”。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应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