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谢谢法官,这下我们可以过个好年!” 这是近日发生在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里一幕。当天,缙云法院向谢师傅等百余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20余万元。 谢师傅是丽水市莲都区人,今年42岁,是位聋哑人,每次来法院都是由母亲陪伴而来。自2006年开始在丽水市缙云县一家铝业公司上班。2013年8月,谢师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而受伤,花费巨大。最终经调解,该公司仍需支付近6万元赔偿款和劳动报酬。 然而近几年,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生意不景气,连工资都发不出来,还欠有银行贷款、合同欠款等,谢师傅根本拿不到钱。像谢师傅这样的工人还有100多位,所欠工资款达120余万元。 2015年6月,该百余名工人根据劳动仲裁相继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缙云法院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该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 其后,该院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该厂负责人,但该厂资不抵债,无能力履行。该院又与丽水市莲都法院联合执行,经莲都法院评估拍卖厂房、机械设备。近日,财产拍卖款到位后,执行法官首先向这百余名农民工发放120余万元劳务报酬。 领取到钱款后,谢师傅表现得很开心,一直抓着执行法官的手,想要诉说什么。其他工人也都纷纷上前和执行法官握手,表示感谢。 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缙云法院法院在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媒体曝光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