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女友被逼喝酒,90后小伙吴某便聚众持械殴打他人,致使一人轻伤。近日,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告人吴某和贺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二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 吴某和贺某,都是贵州毕节人,今年分别21岁和18岁,现在浙江省缙云县打工。 2015年6月28日晚上10时许,吴某收到其女友麻某的短信,称自己在县城吃夜宵被人逼着喝酒。吴某一看,心中冒火,便叫上了几个哥们,带着刀具钢管,赶往县城。 途中,吴某等人偶遇麻某等人。大伙见麻某平安无事,便劝吴某算了。但吴某不听劝阻执意要前往夜宵摊找对方算账。 23时许,吴某等人来到该夜宵摊。吴某上前便是责问是谁欺负他女朋友,对方回了几句后。吴某大怒,与贺某等人一同持钢管殴打被害人樊某。随后几人扬长而去。 吴某等人的行为致使被害人樊某右侧顶骨骨折、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樊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公安机关经报警,分别于6月30日和7月9日传唤吴某和贺某到案。经审讯,吴某和贺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贺某赔偿被害人18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缙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伙同他人偶发矛盾,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