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造装修少不了各种工人的辛勤付出,但浙江缙云一男子却利用这一身份顺手牵羊,给自己赚“外快”。近日,丽水市缙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潜某(男),浙江缙云人,今年37岁,是一名水泥工人。2013年12月,其在一户人家中做工时,偷走了主人放在桌上的钥匙。随后偷偷进入该户人家的老房子中,盗走钱款1万元。 此后,潜某多次利用做水泥工的机会,顺手牵羊,盗窃财物。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月,潜某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判决被告人季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