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原告李某诉钱某民间借贷一案现在开庭。” 6月24日下午15:00,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该案庭审网络直播同步开始,网民可以通过电脑、手电、平板等终端,进入“浙江法院庭审直播网”点击该案件直播视频收看整个庭审实况,直观的感受庭审过程。这也是缙云法院首次通过网络直播案件庭审。 本案中,原告李某诉称被告钱某于2015年11月30日向其借款30万元,并口头承诺按月利率2.5%计息。后经催讨,钱某于2016年1月23日归还借款10万元。现李某起诉要求钱某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并从2015年12月30日起至款还清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 法庭上,双方律师身着律师袍,气氛显得更加庄重肃穆。在法官有条不絮地审理下,双方不断出示证据,就围绕借款的产生、还款义务是否到位、利息的计算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直到下午6时许,法官才宣布闭庭,法槌敲击声响起,庭审网络直播也就此结束。 受邀旁听此次庭审的多名人大代表表示,该庭审直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旁听法院的庭审,大大地提升了法院工作透明度,是一项利民便民的好举措。 审判公开是法院不断提高司法便民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法院增强司法透明、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本次庭审网络直播的成功,更加坚定了缙云法院以公开促公正,努力完善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信心。庭审网络直播也将成为缙云法院审判工作的新常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