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一老人被狗咬后找狗主人理论,狗主人还没表示什么,其邻居却出来搅局,怒砍老人,造成老人轻伤二级。近日,经检察院起诉,缙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被告席上的是砍人者杨某,浙江缙云县人,今年48岁,曾因赌博被判刑。 检察院指控,杨某于 2015年9月23日上午8时许,在缙云县壶镇镇高村李某家门口,将前来理论的应某砍伤,造成应某轻伤二级。 “你是否有砍人?”审判员问道。 “是的,我砍了”杨某回答道。 “你为何要砍人?” “因为,他们吵到我休息了。我身体不好,在屋里休息,他们一直吵吵。” 原来当天早晨,应某送孙女上学后的回程中被李某家的狗咬了。应某查看伤势,发现大腿处有一块红肿,便返回家中拿了一个一米多长的钢管,决定去和狗主人理论理论。 经过一番争吵,李某同意带应某去医院查看。这时,李某的邻居杨某冲了出来,指责应某为了小事就吵吵闹闹,像什么样子。 应某以为杨某是李某的亲戚,本就压抑的情绪瞬间爆发,指着杨某骂了起来。杨某也是一肚子火,转身回家,拿了一把菜刀,照着应某的脖子砍下。 “当时是真的很生气”杨某讲述道“不过砍了之后就后悔了。”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杨某需为自己的冲动行为负责。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拘役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