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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贪图好玩在微信群中发淫秽物品被判刑
时间:2016-10-09   来源:   作者:  

微信群聊已成为当下人们热衷的一种聊天方式而缙云一男子陶某为图娱乐,便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等色情信息殊不知不经意的举动,已触犯了法律。日前,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法院就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1零六个月

“我也不图什么,就想着这样做会比较好玩”在被告席上陶某说道“一开始也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今年31岁的某在缙云县一家五金制品的老板在微信刚流行的时候就注册了账号。2016310日,陶某便创建了一个聊天群,加了一些人进群聊天。为了增加人气,活跃气氛,陶某便在群里面发送一些淫秽视频和小说。

果然群内成员一下子从30余人发展的80余人,陶某心下欢喜,不间断地发着各种文件。经查,短短一个星期时间,陶某便在该群中发送了近百部淫秽视频和小说。最终因他人举报,某被缙云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我现在很后悔,希望能对我从轻处理。我保证以后肯定不会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希望法官能给机会。”陶某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说道。

但做错事总需付出代价,最终法院根据案情性质和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网民应当注意,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上传40部以上的淫秽视频,则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另外对于各种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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