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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质效评估整改措施
时间:2010-04-07   来源:   作者:  

    4 月 6 日 下午,院党组会议针对我院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数据明显偏后的现状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是当即移送,缩短用时。要求立案庭在立案当日即完成案卷的移送交接工作,同时在立案大厅建立导诉机制,简化立案窗口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繁简分流,合理排期。要求各业务庭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繁简情况,以及审判、执行人员的业务能力等进行 科学分案。同时,加大排期密度,提高审判法庭的利用率。

    三是充分准备,及时合议。要求各业务庭强化庭前准备工作,加强对证据材料的庭前审核。开庭后及时合议裁判,无特殊情况应在 7 日内合议, 15 日内裁判。

    四是协同办案,诉调结合。加强诉调衔接,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和苏江平调解“四字”工作法,尽可能地引导当事人庭前协商调解,同时积极寻求其他单位的支持,依靠外力缓解审判压力。

    五是条块结合,集中执行。根据执行人员业务水平,合理整合,平衡各小组执行力量,并将同一方向、同一区域的案件交由同一小组负责,提高执行效率。同时,依托县综合治理执行机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

    六是直接送达,规范委托。加强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的核实确保送达准确、快速,减少公告送达的适用。规范鉴定、评估委托程序,委托后及时督办,加快办案节奏。

    七是健全机制,争先创优。依托省质效评估体系,健全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法官办案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运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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