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中院院长黄文斌对缙云法院开展特殊主体专项执行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缙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强,有针对性。很好。 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缙云法院自今年 7 月底起开展为期 5 个月的清理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专项执行活动。当地县委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缙云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要求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清理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案件执行活动的通知》,同时,该院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敦促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通告》,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截止十月上旬,该院已对 4 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 4 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查封被执行人房屋 4 套,责令 4 名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房屋,扣留 19 名被执行人工资;共有 67 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共计 612.5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