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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法院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新型金融组织规范信贷业务管理
时间:2014-09-23   来源:   作者:  

缙云法院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新型金融组织规范信贷业务管理

    近来,缙云法院在审理该县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起诉的多起借款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涉诉公司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不甚规范,导致部分金融债权无法得到有效实现,存在较大金融风险。为此,该院向该县恒涛、晨龙、大通、华鑫等四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当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发送司法建议:一要规范签订借款合同,先行明确合同内容;二要及时送达合同文本,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三要建立证据保全制度,固定合同履行节点;四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目前,已有4家公司针对司法建议中列举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答复,并组织员工开展学习和培训。各家公司均表示将全面审查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制度,着重规范信贷合同审批签订程序,树立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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