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院立案庭干警唐婷婷在立案窗口捡到钱包一只,内有现金3900元,身份证一张、名片一张、银行卡若干。立案庭干警立即将钱包封存,并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联系,告知其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来院领取遗失钱包,后将钱包移交监察室。翌日,失主来院领取钱包并亲自来到立案大厅向立案庭干警再三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