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向缙云县委专题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立案登记制工作得到支持
为有效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新要求,4月28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蓓姿向县委专题汇报了《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告》传达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阐述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实行立案登记制可能带来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缙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和平对我院贯彻实施立案登记制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法院立案工作多年来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并对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作出三点指示:一是要坚决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主动适应法治社会新常态。实行立案登记制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法院党组要切实提高认识,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二是要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发挥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分流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纠纷解决组织、劳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对接,压实大调解机制,全面推进诉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针对敏感类问题纠纷,法院可专题向党委政府报送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提前介入化解。三是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法院在推进立案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甄别和惩治机制,处理好保护诉权与制止滥诉的关系,将立案登记制真正落到司法为民的改革初衷上。县委、县政府将在政策、场所、资金等方面对改革工作提供支持,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