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会同县税务部门建立 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查控覆盖面,日前,我院会同缙云国税局、地税局签订《关于建立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备忘录》。主要内容:一是协助税款查控。税务机关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退税清单、退税账户、退税金额、退税时间等相关信息。二是支持欠税征缴。在完成拍卖、变卖后,法院应及时告知税务部门拍卖变情况 ,税务机关应向法院提供《欠缴税、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法院在执行款处理过程中,根据税务部门提供并经核实的被执行人拖欠税费信息函,在制定分配方案时依法遵循税收优先受偿原则,协助扣缴税费。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指定专项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