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缙云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党组书记、院长林春阳去世情况。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庆、缙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正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周庆副院长、王正飞书记分别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共缙云县委表达了沉痛哀悼,充分肯定了林春阳同志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精湛过硬的业务能力、勤勉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鼓励广大干警要以林春阳同志为标杆,化悲痛为力量,化哀思为坚持,以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模范精神,坚持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懈怠、人心不松散,继续真抓实干、攻坚克难。 林春阳,男,1969年出生于浙江青田,中共党员,1989年8月从温州大学毕业后进入丽水卫生防疫站工作,1994年12月进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干部、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教育培训处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兼立案庭庭长;2015年3月调任庆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调任缙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政务工作者”,被丽水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美德政法干警”,被丽水市委文明委评为“百名丽水最美好人”。2018年3月14日,林春阳同志因身体原因去世,享年49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