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避债“老赖”拘留所里过春节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家中上上下下、老老少少无论一年中如何东奔西跑、远居他乡,都会在此佳节齐聚一堂,共叙天伦。然而,“爆竹声中一岁除”――家家户户喜笑满堂欢度除夕之时,朱某、施某等7人却形单影只的留在了缙云县公安局拘留所。 春节临近,很多外出避债的“老赖”(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思家心切,认为法院执行人员已经不在岗,大都会怀着侥幸的心理回家过年。2013年1月9日至2月8日,缙云县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老赖”集中执行活动。在春节前一周,缙云法院执行局还专门针对避债“老赖”回家过年这种情况召开了集体会议。会上各位领导均明确表示执行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尤其是针对这批长期外出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这是为申请人维护权益的好时机。经讨论决定,采取了将责任落实到执行各个小组,分类别、分批次、分地段的开展巡回执行的策略,春节前夕共顺利执结案件18件,拘留了长年外出拒不履行债务的“老赖”12名,总涉案标的额高达383.55万元。被拘留后,夏某、章某两人后悔莫及,在被拘留的第二天便履行了还款义务。朱某、施某等其余7人虽经教育思想有所转变,但仍不愿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拘留所里度过春节。(另3名被执行人春节前期限届满得以释放) 缙云法院年底的这次行动成效显著,既弥补了执行漏洞,清理了一批陈年积案,解决了以往遗留的一些问题,又为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一年已经拉开序幕,执行干警定会再接再厉,更好的服务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