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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话费十余年 糊涂“老赖”上榜“黑名单”
时间:2013-08-19   来源:   作者:  

日前,缙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十余年的欠付移动话费纠纷案。

   “钱我已经还清了,这个不良信息什么时候能取消掉,我现在急需贷款......”马某拍破脑子也想不到区区两千多元的移动话费,竟成了他失信于天下的根源。没了信用,银行不让贷款,这把急需筹资的马某急的团团转。

    马某,浙江省丽水市缙云人。1998年初,马某与浙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以下简称缙云移动公司)达成协议,购买了移动电话卡一张,双方约定由移动公司提供通信资源,马某按月交付电话费,逾期的按日3支付滞纳金。合同签订后不久,马某就开始拖欠话费。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缙云移动公司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00725日,缙云法院立案受理了缙云移动公司诉马某欠付移动通信话费纠纷一案。经审理,缙云法院认为被告马某自愿加入原告的移动通信网络,且已使用该网络资源,应按约定支付通信话费,现逾期未支付,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按约定支付滞纳金。最终,法院判决马某支付原告移动公司移动通信话费及滞纳金共计6397.02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马某一直怠于履行,缙云移动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2001422日,缙云法院依申请立案执行,后因马某躲避执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而裁定终结。

2013726日,马某前往银行申请贷款,被告知其有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申请被驳回。马某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刻与缙云法院取得联系,这才得知由于自己一直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不良信用信息已被计入了征信系统。得知消息后,马某后悔莫及。81日,马某到法院支付了欠款6397.02元,并请求法院能尽快取消其不良信息。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人无信不立”,信用是生活在当今社会的第二张“身份证”。在此,提醒大家:切勿因蝇头小利,置个人信用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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