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方矛盾激烈冲突、关乎多重民生群体利益纠纷,湖北武昌法院多措并举公正文明,善意执行各方共赢。
2007年4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下称铁四院)与艳阳天旺角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艳阳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原职工俱乐部房屋租与艳阳天公司开设酒店,租期5年,年租金70万元,后又续签了两年,租金修改为100万元。承租期间,艳阳天公司对房屋进行了改扩建,并进行了装修,改扩建后的面积达11000余平方米。租赁期届满后,铁四院要求收回房屋,艳阳天公司则因投入巨资装修,要求继续续签合同。双方纠纷后经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确定艳阳天公司应予腾退房屋。2016年6月,铁四院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困难。被执行人腾退确实会造成巨额损失。而且,酒店吸纳了杨园街周边的360多名职工,分流安置十分困难;已经接受预定的婚礼宴席达2600余桌,涉及家庭180余家,退订安抚是一个大难题。不仅如此,此案涉及的腾退房屋面积近11000平方米,含主楼四层、附属楼、停车场、冻库和各项大小设备,腾退本身也极为困难。同时,由于在建的地铁5号线路经涉案房屋,执行工作无法再拖延,否则会影响地铁线路施工。 武昌法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并积极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公安、安监、司法、消防以及房屋所在的杨园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动,共同协助法院执行事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必须尽快完成执行工作,确保市政重点工程地铁5号线的施工不受影响,同时要立足于善意执行,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帮助与保护,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为此,武昌法院执行局一方面敦促艳阳天酒店方认清形势,顾全大局,充分考虑法律后果,自动履行仲裁裁决,妥善安置职工,妥善处理预定宴席;另一方面通过现场公告、法律宣传、座谈调解和媒体报道等渠道,寻求酒店职工和预定客户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注重保护酒店的各项诉讼权利,将酒店的赔偿诉求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先后历时8个多月,经过50余次上门走访调查,组织大小30多次调解座谈,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相关困难和问题也得到协商处理。艳阳天公司持续18天动用车辆百余车次,自行完成腾退,酒店的360多名员工均得到妥善安置,预定的180余家2600多桌酒席全部基于自愿原则进行退订或分流。随着交接工作的顺利完成,地铁五号线建设工程也如期开始施工。 面对涉及重大复杂的利益纠纷,武昌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发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依法综合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