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缙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玉香 各位代表: 我代表缙云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收案11934件,同比增加187件,结案11270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增加1196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22件。司法办案呈现收案增幅放缓、结案数量大幅增长、存案数量明显减少、审判质效不断优化的良好态势。 一、坚守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84件,判处被告人625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5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207件391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64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适用缓刑,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88名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被告人给予相应从宽处罚。注重保障司法人权,为155名被告人通知律师出庭辩护,封存21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档案。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438件,审结4529件(含旧存230件),涉案标的额达13.41亿元。坚持调解先行、调判结合,84.81%的民商事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做好精细审理、及时判决。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依法保护老、妇、幼等弱势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623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经济交易安全,审结买卖、承揽、合伙、租赁等合同案件801件,引领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销售等涉房地产案件91件。稳妥办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是支持促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自9月起,恢复管辖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件,分别为驳回诉讼请求和经调解撤诉结案。审查行政非诉案件51件,准执率为98%。与县司法局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会同青田、缙云两地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调解规程,细化调解范围,规范调解流程。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与县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18家行政机关参加“旁听百场庭审”活动和研讨交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聚焦中心大局,为县域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助推绿色生态发展。大力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调联动、重大案件会商、案件巡回审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机制,共建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向县域电镀企业致信倡导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实现县域4A级以上景区巡回审判点全覆盖。累计裁定准予执行环资行政处罚案件29件,审结环资刑事案件10件、公益诉讼3件,10名被告人共缴纳罚金34.4万元,支付林业生态修复费用238万元,放流鱼苗271万余尾,“好溪污染案”作为全省唯一入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和民间借贷活动,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加大金融债权案件审执力度,开展民间借贷协同治理,落实失信制裁、征税等治理措施,实现金融债权1.64亿元,发布32名职业放贷人名录,1名职业放贷人被依法征税,7人因虚假诉讼被判刑,民间借贷案量同比下降26%。依法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盘活一胜特、路网物流、仙都假日酒店、中远包装等17家企业存量资产3.97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95亩,房产面积19万平方米,7家无再生希望的僵尸企业从执行转入破产清算。法治方式助力企业发展,对4家企业及5名企业法人高管解除失信黑名单,在全省率先引入省级破产管理人帮扶培育本土团队,在全市首次将个人破产制度引入普通合伙企业,启动壶镇表面精饰厂预重整程序,浙江龙鹰工贸有限公司重整完毕焕发新生,院领导结对联系企业23家,编发的《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六十条》法律指导手册传播至缙云商会全国各地分会,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三是能动参与基层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标准精准打击,深挖彻查涉黑恶线索,办结胡某某等7人涉恶犯罪案件以及全市首例全体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的孟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会商案件30余次,摸排移送32条涉黑恶线索,获立案侦查9条10人。针对物业管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矿产资源保护、“农嫁女”纠纷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7份并获有效采纳反馈。针对公益林补偿金管理问题,与政府部门沟通对接,结合示范性裁判,有力促成全县范围内140余个行政村公益林补偿金的规范管理和发放。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课堂”等各类普法活动,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下沉司法资源,员额法官结对联系35个行政村,主动融入乡村治理大格局。 三、践行为民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围绕“诉源治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设立民事、商事、行政、行业纠纷等专业调解中心,诉前调解渠道更加畅通。做优做强商会调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日报联合举办的“一庭一品”直播活动走进壶镇法庭,现场报道“法庭+商会”“互助型”调解模式,直观展示壶镇法庭传承“枫桥经验”、服务辖区发展的特色成效。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省重点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驻地方溪乡设巡回审判站,同时在偏远乡镇、电商集聚地设9家巡回审判站点,累计巡回审判案件105件次。完善特邀调解员参与执行机制,规范办案程序,有效发挥优势,促成结案51件,执行到位450万元。诉前纠纷化解率为31.98%,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6.68%,万人成讼率为全市第三低,诉源治理效果初显。 二是围绕“涉案民生”,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新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集约化、智能化的诉讼服务,实现“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深化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超99%,网上立案7500件,跨域立案22件,“移动微法院”流转办理案件3400件次,让“数据跑”代替“当事人跑”。助力“无欠薪县”建设,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2人,累计为670名工人执行到位工资1127万元。规范司法救助流程,为1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5.6万元,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 三是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保障胜诉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共收执行案件5110件,执结案件5475件,一线执行实施干警人均办案40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2亿元。强化立审执破兼顾,积极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工作机制,自动履行率57.18%,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执行收案数同比下降3.05%。落实“史上最严强制执行13条”措施,“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强化财产查控,累计对7600件案件采取查询、冻结、查封等查控措施,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各类财产91件,成交额达2.17亿余元。全方位惩戒失信行为,累计纳入失信“黑名单”4506人,限制高消费4619人,限制驾驶3479人,限制出入境3209人,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联合公安布控549人,司法拘留279人,罚款1709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0人。动态管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及时恢复执行837件,执行到位1.14亿元。 四、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带头办理大案、要案、难案,院庭长全年办案4033件,占结案总量的35.79%。强化流程节点和审限管控,深化“繁简分流”,分级督办清理长期未结案,89%的案件实行简案快审,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仅1件,同比减少11件,18个月以上案件实现清零,超8成案件实现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居全省第三,平均审理天数仅24天,同比减少11天,居全省第一。增选审判委员会委员6名,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团队例会前置过滤作用。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问题整改,常态化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强化案件质量监管,累计评查案件712件,评查裁判文书5.6万份,对问题案、瑕疵案承办人严肃问责。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内设机构改革,19个内设机构精简到11个。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5人,员额法官总人数达到39人。施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工作机制,尽量避免同案不同判。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简化简案审理流程,根据案件类型提前设定变量和文书模板,庭后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和裁判文书,大大缩减庭审和文书制作周期。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知6名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促进庭审实质化。强化法官履职保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逐步落实改革红利。在全省率先面向司法雇员定向招录事业编工作人员,打通职业上升通道,增加薪资待遇,有力稳定司法雇员队伍。司法雇员定向招录工作得到省高院领导批示肯定,要求全省推广。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努力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法官多办事”。实行案卷材料随收随扫,结案时“一键归档”,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达到100%。超过9成的案件通过短信、微信、线上EMS等智能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有效减少公告案件,民事公告送达率为8.3%,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植入鼎湖峰、芙蓉峡、“旭山”石刻、四知堂、贤母桥、耕读家风等本土法治元素,融入公正、清廉、和谐法治文化,让办事群众和法院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熏陶。警务保障有力,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打造法院铁军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建设忠诚可靠队伍。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目标要求,有机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三个建设年”等活动,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开展应知应会测试、主题演讲、“初心之行”“使命之行”等系列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等重点工作形成调研报告11篇,专项整治8方面11个重点问题,确保主题教育基础实、进度稳、质量高、成效好。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和党支部改选工作,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列支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实行党建项目责任包干,开展结对帮扶、认领微心愿、志愿服务等党员活动,有效发挥党员模范引领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关于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调研文章获全省机关党建征文二等奖。 二是强化人才培育,建设素能过硬队伍。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任30周岁以下干部10人,中层干部平均年龄比聘任前下降6岁,年龄梯次和文化层次显著优化。开展普通干部双向选择,20%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和交流,干警危机忧患意识和干事创业动力有效增强。强化教育培训,组织170余人次赴高校或上级法院参加业务培训。注重司法调研,完成省重点调研课题1项、市重点调研课题3项,3篇论文在全国“互联网法治论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论坛”等征文活动中获奖,1篇案例入选丽水法院2019年十佳案例,3篇案例被评为丽水法院优秀案例。 三是强化正风肃纪,建设清正廉洁队伍。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报告履责情况,层层推动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常态化廉洁警示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节前提醒、廉政约谈和集中宣讲,切实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全方位整改会风会纪、庭审礼仪等潜在问题。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督查,坚持违法违纪“零容忍”。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六、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一是自觉诚恳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结代表建议2件并获满意反馈。落实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向大会报告法院年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督办的涉诉信访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法院执行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建立员额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赠阅《人民法院报》,定期走访联络代表委员,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53人次,走访230人次。 二是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正确处理好法律监督和审判工作的关系,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事项,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人脸识别绿色通道,设置专门休息室,邀请律师代表来院座谈交流,开展法官律师互评,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及时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增选人民陪审员24人,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159人,举办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组织全员脱产培训,有效增强职业尊荣感和履职能力,全年共陪审案件615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15万份,开展网上庭审直播2702件次,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与发展大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需更加落实落细,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需更加健全巩固。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滥用诉权、虚假诉讼、规避执行、侮辱恐吓法官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开新局上台阶,为我县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有新作为。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助力复工复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惩高压态势,依法依规精准处置,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减少无效供给,激活要素流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大创业投资、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司法保护,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支持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放管服”改革。 二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抓好主责主业上有新业绩。保持办案效率优势,做好多元解纷的“加法”和化解存量的“减法”,确保案件收结均衡。补齐案件质量短板,推行专业化审理模式,扩增案件质量评查范围、频次和结果运用,加强类案研商和强制检索,确保办案质量效果双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业绩考评、晋职晋级、法官惩戒制度,构筑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夯实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基础,促进司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智能。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增强司法获得感上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细化优化诉讼服务,着力打造“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依法充分保障诉权,以符合立案条件案件当场立案率100%为目标,切实打通立案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诉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站点建设,进一步下沉司法资源,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惩戒、善意执行,建立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队伍建设根本,在锻造法院铁军上有新成效。拧紧思想政治“总开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构建理论学习、党性教育、担当激励长效机制。磨好司法能力“金刚钻”,通过师徒结对、集中培训、技能练兵、多岗交流等形式,使干警从“专科”向“全科”转变。筑牢廉政作风“防火墙”,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党建“一支部一品牌”,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用好监督把关“透视镜”,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着力改进法院工作。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站在新起点,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守初心,奋勇崛起,不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力建设“三城三地”,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 |